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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西安市关工委 雷敏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是指针对留守儿童在成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关爱服务,在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责任主体和社会参与,所提供的补偿性措施和全方位的社会支持。2016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2017年西安市从完善农村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体系等方面制定总体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

一、西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现状

1、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初步形成。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根据陕西省政府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西安市于7月份建立由26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初,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包括领导协调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工作运行机制等要素的一套关爱机制。

2、学校是留守儿童工作主要阵地。西安市99%的农村留守儿童为学龄儿童,幼儿园和中小学自然成为关爱服务活动的主阵地。如高陵区榆楚镇安家中心小学,利用学校重建校舍的机会,争取各方面资金,成立了“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登记制度》《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留守儿童家访制度》《留守儿童“爱心妈妈”制度》《留守儿童作业辅导制度》《留守儿童心理调适考评制度》等工作制度,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父母联系,周末为留守儿童辅导作业,提高其学业水平。

3、群团、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在校园之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如:关工委针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开展的“心理流动课堂”,定期给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送去心理教育知识;教育局、团市委连续8年开展“小葵花”活动,组织开展爱心集市、爱心夏令营、阳光书屋、暖冬行动、同城同心等大项活动;不少学校、街道办与高校志愿者、社会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建立关系,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寒暑假等假期活动,填补学校监管的空窗期;其他公益团体也动员社会力量募集物资,在保障留守儿童物质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西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整体而言,西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由来已久,而西安市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等原因,目前该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关爱服务阵地少。一是数量不匹配。西安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相对较少,目前已建成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由于缺少项目支撑、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普遍存在设施单一、缺少后续运行和组织活动经费等原因,可有效利用的阵地非常有限。二是内容不匹配。留守儿童问题的种类很多,有情感心理问题、学习教育问题、身体安全问题等,根据调查问卷分析结果显示,西安市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问题反映在情感心理方面,但目前全市的关爱服务基本处于漫灌状态,哪方面有了资源就开展哪方面的工作,没有针对性。同时由于大部分学校缺乏专业心理、生活教师和校管人员,多数是其他学科老师兼任,做不到专业辅导和管理。

2、关爱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目前,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社会志愿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为留守儿童提供物质资助、心理咨询、家庭教育、代理家长等形式多样的服务,这些工作在满足留守儿童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引导,基层社会专业机构十分缺乏,社工、专业人士、志愿者及相关组织参与较少,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精神关爱、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干预服务远远不够。

3、关爱服务资源整合不到位。各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大多以节假日为时间节点,集中在春节、元旦、六一等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和一次性捐助,对留守儿童成长中的实际困难关注不够,还只停留在点上,未辐射带动形成面,不构成体系。目前西安市除了民政、教育、妇联、关工委等单位较早介入留守儿童工作,延续惯用工作方法,履职较好,其他相关部门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方面职能作用仍未充分发挥。

三、西安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对策

1、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建立留守儿童照料机构,是解决留守儿童离开学校后在生活、学习、亲情呵护等方面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民政局可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利用和改造撤点并校后废弃的学校、村(社区)现有场所如社区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公共服务设施,培养、扶持和依托社会爱心组织筹建等办法,广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照料服务机构或者托管中心,给留守儿童在放学离校后、寒暑假等非在校期间提供日间照料。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一是做好校外关爱队伍建设。配齐基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专(兼)职人员,可以由基层的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或者招募有爱心的社会工作人员参,在留守儿童校外的安全、心理、生活、学习等方面提供帮助。二是做好校内关爱队伍建设。学校可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力量,推广“爱心妈妈”留守儿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师生谈心制度》、《家访制度》、《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制度》、《校外义务辅导员工作职责》等制度,完善留守儿童档案,探索代理家长,设立亲情电话、信箱等管理模式,在校内为留守儿童打造一支温馨的关爱力量。三是做好家庭关爱队伍建设。作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之一,家庭关爱力量还有待挖掘,各基层单位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异地的父母、代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引导其承担起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应尽义务与责任。

3、构建部门联动工作网络。《西安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如何作为作出明确分工,必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各部门履职,关爱保护网络才能被真正激活。首先要加强领导,尤其民政部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切实承担起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职责;公安局要配合做好安全保护、监护干预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教育局要持续开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农村教师编制,鼓励教师担任“代理家长”,积极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和营养条件,为学校配置专职的心理咨询人员,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财政局要负责开展工作的经费保障,多方配合,才能将相关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组织发挥群团社会关爱服务力量。一是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可以广泛动员职工、团员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可以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关工委可以利用五老了解村情、具备时间、经验等优势,组织动员他们走访了解留守儿童情况、与代理监护人沟通、提供看管照料、作业辅导、心理、法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二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组织覆盖面广,工作灵活性强,能够有效发动与整合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参与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工作。要支持社工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深入农村学校、村、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心理咨询、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想方设法支持社会组织、爱心学校依托学校、村委会已有硬件设备建立托管服务、活动中心等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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