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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西安市“百名文明小公民”的通知


各区(县)关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西咸新区社会事务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展示我市青少年积极进取、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市关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团市委、妇联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西安市“百名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推荐评选活动,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榜样,激发青少年争做文明小公民的热情,向全社会传递我市青少年的正能量,营造未成年人积极健康向上的成长氛围,助力“追赶超越”,为品质西安建设、振兴大西安作贡献。

二、主办单位

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评选对象

全市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二年级在校学生

四、评选标准

“文明小公民”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文明行为习惯、社会责任感和时代特色。全面事迹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大家认可,能起到表率作用,值得广大青少年认真学习。具体标准为: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生活自理、勤俭节约,尊老爱幼、与人为善。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采用属地评选、逐级推荐的办法。采取自主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和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4-8月)

各区县关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西咸新区社会事务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在开展活动中,注意抓好学习教育工作。要把评选活动与“我的中国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小脚丫走好红色路”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青少年德育培养和文明行为养成紧密结合,大力宣传模范人物和典型事例,运用六一、七一、中秋、七七事变、九一八事变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如主题班会、演讲、辩论、知识竞赛、阅读、书画写作、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主动参加实践活动,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第二阶段:评选推荐阶段(9-11月上旬)

1、学校推荐(9月):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文明小公民”评选推荐工作。先由班级根据文明小公民评选标准和候选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表现进行推荐,再由学校评审,校级评选候选人事迹经公示后,报区县关工委、社会事务(业)管理局。

2、区县初评(108-1015日):各区县关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业)局等部门根据候选人典型事迹,对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审,10月15日前按照分配名额向市关工委推荐市级“文明小公民”候选人,并报送区县一级的活动通知、总结(2000字)。

3、市级审核(1015-1031日):市关工委、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区县报送的“文明小公民”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和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文明小公民”正式候选人。

4、公示(11月上旬):在西安市文明网上对“文明小公民”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11月中下旬)

活动主办单位将召开总结表彰会,对评选出的“文明小公民”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2017年度西安市“文明小公民”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参加“争做文明小公民”活动照片(4—5张)。往年已评为西安市“文明小公民”的,不再参评。

2、材料格式。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区县关工委留存一份,报市关工委两份;照片只报送电子版。所有材料盖章必须齐全,否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文明小公民”的重要意义,关工委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由社会事业局牵头),教育局、文明办、团委、妇联要积极配合,把文明小公民评选与今年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规范程序,确保公正。各单位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上来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在广大未成年人当中较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3、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利用校园广播、网站、校报校刊、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通过主题班(队)会、学习心得展示、交流座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小公民”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培养良好道德行为习惯。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关工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雷敏     联系电话:87209760(传真)

邮箱:xaggw@126.com


附件:1、2017年度西安市“文明小公民”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度西安市“文明小公民”推荐表

3、2017年度西安市“文明小公民”候选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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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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